自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 各大媒体转发评论,引得商家恐慌、犹豫踌躇、忧心忡忡。
近日,一些地区进入生鲜灯规范执行过渡期,率先开启第一波生鲜灯整改活动,那么都是如何整改的?是否如之前媒体所宣传那样彻底取缔?给照明行业的关联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和启示?我们先来看看几个地区的情况:
据品质泰州公众号,自9月起,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对象为全市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主体,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各类经营单位和经营户。
9月4日北京日报报道,海淀区锦绣大地市场近日顺利完成1600余盏“生鲜灯”改造灯具,成为全市首家完成“生鲜灯”改造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➊海淀区所有农贸、批发市场的生鲜灯改造工作均在稳步推进中。继续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➋对于暂时无法完成改造、更换的,市场主办方及场内经营者要在销售时向广大消费者做好解释说明,确保消费者知晓情况。
为落实新规相关要求,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早谋划、早宣贯、早整改,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学习《办法》中有关照明设施(生鲜灯)的判断标准和处罚规定,鼓励有条件的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动更换符合《办法》要求的照明设施。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组织专项检查,摸清辖区内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情况,督促相关销售者逐步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
据《北海日报》报道,广西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今年7月底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农贸市场“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海城区、银海区亚富体育、铁山港区共有42个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目前已经全部进行整改,整改经营户共126户,拆除生鲜灯共278盏。
从以上4个案例可看出,整改:了解生鲜灯标准、更换照明设备、拆除生鲜灯等是关键内容,也确实是按照《办法》里的第七条要求做的。但是这里明显有2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整改造成干扰的照明设施≠生鲜灯,那么在执行过程中受主观感受干扰性较大;二是要换成什么样的照明设施,《办法》里没有详细的灯具设施标准,这会造成不统一、方向迷失。
之前阿拉丁照明网智能光点栏目就刊发过与生鲜灯有关的阐述,比如白光SMD和红光SMD的混光会造成视觉差异的不同肉色,这明显干扰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正确选择。(详细的对比分析可查看→智能光点生鲜灯部分阐释)
整改后该用什么灯成了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时也在鞭策相关政府、制定者、企业相互协调给出合理标准和参考。要让照明光色与生鲜商品的颜色保持一致或肉眼看上去的光色与生鲜商品一致灯具,采用与太阳光色接近的LED全光谱光源照明不失为减少目前争议的一种有效可行之法。
据了解,有部分商户换成了白光LED照明灯,表示产品看起来卖相不好,降低了顾客购买欲。如何平衡还原生鲜本色与消费者购买意愿之间的关系也就值得照明企业去深入思考探究。未来随着《办法》的逐步推进实施,生鲜灯可能会逐渐淡出市场,而催生着新的生鲜照明设备出现,届时,又将掀起照明行业怎样的产品改革浪潮?